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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华动态|弘扬法制文化,传播法制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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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17年11月13日下午,应环翠楼街道办事处布谷夼社区居委会的邀请,我所曲承业律师为即将到来的宪法日为社区群众做了一次生动的宪法普法宣传,曲律师以我国宪法的发展历史、宪法的结构、宪法的功能、宪法的作用等方面为社区群众做了详细的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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