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中录音录像的法律效力
基本案情
陈女士为调查丈夫婚外情,在丈夫公文包里放置了录音笔,最终成功收集到丈夫出轨证据。该录音文件能否作为有效证据离婚诉讼中提交?

结论:原则上偷录的录音证据不具有证明效力
1、如果录音笔的放置未经丈夫同意,可能涉及侵犯隐私权的问题。在许多司法管辖区,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可能被视为非法获取,无法作为有效证据。但如果录音的内容涉及公共利益或重大违法行为,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其效力。
2、如果录音内容与离婚诉讼的核心争议点直接相关,例如能够直接证明丈夫存在婚外情行为,那么尽管其作为偷录证据,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依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该录音作为证据。也就是说,即使录音取得方式存在争议,但法院基于其自由裁量权及各方利益平衡,可能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整体情况决定偷录证据在具体案件中的证明效力。
律师建议
建议相应主体在日常民事活动中,针对有必要通过录音录像固定的证据,如果能够以公开、合法的方式取得的,尽量以该方式获取。并保证证据的真实以及完整性,留好原件并尽量辅之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不能通过和平方式取得的文件,若事关重大利益,则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取得。至于录音所述内容具体可能侵犯的相对人权益,作为制造证据主体的当事人应当对此行为可能侵犯的法益有合理评估,将可能产生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以免因取证造成不必要的其他损失。